2017年8月31日 星期四

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不定期工作雜記之五-第一個調解個案

這是我第一個調解成功的個案 > <
  A是一位年紀跟我爸差不多的壽司師傅,他的老闆專門接百貨各種日韓美食展,這是我入行(?)以來,第一個從頭走到尾的調解個案。從接受個案的諮詢、討論對策,到個案終於鼓起勇氣和資方面對面來談他應有的權益是什麼,幾天前開完第二次調解心裡真的很高興,我有能力協助個案要回資方積欠的工資和交通津貼了!雖然金額不多,資方也不是什麼厲害的大公司,但至少是個案心中理想的數字(原本加總的數字是23075),當下很有PO文的衝動,但又怕有個萬一。今天A收到了前雇主會給他調解紀錄上的金額,一毛都不少,我替他高興,也替自己高興。

A傳訊息來說收到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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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有沒有人記得端午節連假時,我在臉書靠北一個櫃商不給懷孕的櫃姐F休產假育嬰假,覺得比起衛福部成立超無感的少子化辦公室,更重要的應該是勞動部要把懷孕歧視的雇主通通抓去吃💩
  最近F生完小孩,雇主還是厚著臉皮不給產假全薪,還想把F調去離家車程至少一個半小時的百貨(這種惡意調點就是想讓人被自願離職)。還說「我也當過媽媽,可是我這樣做真的不是針對你」

經過一番討論,F終於鼓起勇氣申請調解。

  今天是第一次調解會,我們備齊各種證據、把安胎假、產假、勞保高薪低報致短少的生育給付、勞退、沒休到的特休還有一大堆條列式清楚算出來,聽了資方跳針一整個下午都是一例一休的政策害他怎樣又怎樣,但我們請求的項目和新修正勞基法根本無關,是《性別工作平等法》和《勞工保險條例》老早就規範的東西。
  其實無論是哪一場的調解,這些雇主跳針和轉移話題的胡說八道,就和以前學校裡各種會議上校方管理高層一個樣。現在想想,當初在輔大當學生會會長的那一年真的讓自己長了很多識破各種話術的能力,開會的時候知道哪個時間點適合休息五分鐘,哪些可以退讓、哪些一定要守住。
  總之F這件結果和原本預期的一樣沒結果,要約第二次調解時,F要煩惱的是剛生下來的小孩誰要顧,而雇主的煩惱是打壞了出國旅遊的心情...
#翻100萬個白眼都不夠
收到這些line其實蠻開心的Orz